(2016年12月29日政协第十四届安庆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排序)
因年龄和工作变动原因,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同意王启鹏、陈侠清、周锦宏、金力力、钱勇、詹灵芝同志辞去十四届市政协常务委员职务,同意尹志军、方国胜、王新潮、刘玉球、许晓峰、何建华、余荣彬、张浩、李富强、陆小鹏、徐顺喜、储耀华、谢文婕、潘功发同志辞去十四届市政协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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