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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提案选登: 第386号

信息来源:吴丹    发布日期:2022-02-10    被阅览数:6241

案号:386

案由: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职工文化阵地在全市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作用的建议

提案人:吴丹

提交日期:2022-02-10

内容:

     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平台,是展示文化建设成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我市在2013年11月就被正式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并于2016年创建成功。多年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占比逐年提高。   作为广大职工开展文教体活动的重要载体,工人文化宫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是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的重要载体,是职工学习先进文化、培养技能才干、开展文体活动的重要场所。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我市产业工人队伍的不断壮大,作为职工会员的活动阵地,工人文化宫的建设却呈现出日渐式微之势,职工想参加各类文体活动而苦于无门。原有的设施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无论是场地、面积、设施、功能和人员管理都不能适应新时期职工群众文化活动的需求,建设一座全新、多功能的工人文化宫势在必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加强工人文化宫建设的意见,以及市委主要领导关于新建一座高起点、高标准、现代化工人文化宫的要求,我们认为,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总要求,提出以下建议:   一、新建市工人文化宫的功能和布局须达到应有的水平和条件。新建市工人文化宫,配有1201座的职工大剧院(达到大型剧院标准须在1200座以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外标准足球场各一座(个),另配有提供服务管理的综合楼一座,以及可容纳500个车位的地上地下停车场。总用地面积80亩,总投资3亿元以上。   二、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工人文化宫建设和管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同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计划,不断完善以工人文化宫为主体、职工文化服务站(点)为辅助的活动阵地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   三、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落实政府对工人文化宫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保障政策,按照社会功能对工人文化宫进行分类,为广大职工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划入公益一类;为广大职工提供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依法获得服务收益,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四、补充现有市工人文化宫的编制。当前的市工人文化宫编制为12个,而去年和今年的退休人员将达4人,专业人员缺乏,不能满足未来有效运营管理的需求,须予以人员的补充。   五、加强对市级工人文化宫的投入。新建工人文化宫中标准最高、造价最大的为职工大剧院,可满足我市作为黄梅戏之乡、举办三年一届的中国黄梅戏艺术节、每年“十一”黄梅戏展演周及将来全国梅花奖展演的需求,亦可承接主办专业晚会、舞台剧目、电影、会议、讲座等功能,内部诸如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建筑声学、视线分析等专业设备标准高、造价昂贵,鉴于市总工会穷其所有、倾其所能仍显捉襟见肘的情况,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内容,给予资金和物质上的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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