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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少数民族活动室开展“委员活动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活动

信息来源:民宗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5-09    被阅览数:169

5月8日下午,根据市政协部署,市政协少数民族界别活动室组织开展“委员活动日”活动,邀请市委统战部民族科负责人在南水社区专题宣讲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市政协少数民族界别活动室召集人马健主持活动。

活动现场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读本,通过专题宣讲,与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法律定位、重要内涵、基本内容、实践要求等有了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并对近年来我市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赞赏。活动要求,全体界别活动室委员要进一步积极贯彻落实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和睦,带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发挥政协委员资政建言作用,有效推动政协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走深走实、常态长效。

市政协民宗委主任张时民、副主任马自水等界别活动室委员、群众代表等2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期间,委员与界别群众、社居委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掌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线索2条,推动解决问题1件。

(撰稿/张蕾 审核/马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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