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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八期关于我市教师交流工作的几点建议

信息来源:安庆政协    发布日期:2015-11-02    被阅览数:1224

 

关于我市教师交流工作的几点建议

今年上半年,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市直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政协教育界委员反映,《方案》的实施对实现市直学校均衡发展、促进教育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执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他们建议:

一、要注意考虑和尊重教师的选择,使教师交流在实际操作中变被动为主动

教师在流动时,会考虑自己与拟流动学校的位置与家庭住址的距离、拟去学校的社会声誉、拟去学校相应学科教师的结构状况等多种因素。如果不顾及教师的这些考虑,简单通过行政手段统一调配,会带来交流教师积极性不高、投入精力受影响、交流效果打折扣等消极的后果。国外如日、韩等国的教师流动,允许教师提出1-4个可供选择的学校志愿,并且让教师主动与拟去任教的学校进行多次联系,相互了解,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实现教师主动选择流动。我市在推动教师交流的过程中,也应当通过双向选择、公开竞聘等多种途径,让教师的流动成为教师主动选择的过程,还可以借鉴现行高考录取中有条件尊重学生志愿的做法,尽可能在具备某种条件的情况下照顾到教师的选择意愿,而不是简单统一使用行政调配的手段。

二、要把教师的流动与培养结合起来

在教师流动常态化过程中,学校要主动扶持年轻学科骨干,尽早放手让他们挑起学科教学重担,同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交流,经受历练,创造条件支持和帮助他们快速成长起来;对于流动到新学校的骨干教师,要及时给予工作上的信任和生活上的关心,让其感受到温暖而对新学校产生归属感。

三、要切实帮助解决教师流动中的实际困难

日、韩等国在长期的教师流动中,对于教师流动到条件不同的学校会给予不同的津贴,学校离医院、车站等越远,给予的津贴就越高。而且,还给予去交通不便地区的教师通勤津贴等;教师夫妻双方如果都在教育系统工作且一方已经在偏远地区工作的,另一方就不再被要求流向类似区域。建议借鉴一些先行地区经验做法,在实施教师流动的过程中,创造性的设置一系列具体的流动保障性政策,以尽可能消除或减少教师面临流动时可能产生的种种困难,让教师在充分感受关怀和尊重的氛围下,主动自觉接受流动,从而使教师流动的政策真正发挥最大的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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