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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期:关于推进我市“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实施的建议

信息来源:安庆政协    发布日期:2018-05-14    被阅览数:37726


建言献策

第 二 期

政协安庆市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关于推进我市“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实施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市政协围绕“推进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实施”这一重点民主协商课题,成立专题调研组,在市内开展调研,赴省外考察学习,并形成调研报告。4月13日,召开专题民主协商会进行了协商交流。

    会议认为,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持续高位推动下,我市扎实开展林长制、河长制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工作机制全面构筑,工作思路更加明晰,专项整治顺利实施,示范工程初见成效,舆论氛围逐步形成,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目标任务不精细,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力财力投入不足,上热下冷、进度不一,解题力度有待加强等。为此,提出如下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一、明确工作重点

    1.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分步推进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明确一期“保护为主、开发为辅”、二期“保护与开发并重”、三期“在保护基础上加大发展力度”三个步骤,强化营林、谋水意识,着力推动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相融合。

    2.分类推进“林长制”实施。一是依托绿化工程,促进“增绿护绿”。结合“双增”行动,大面积开展国土绿化,织密森林防火、水土保持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网格,巩固和提升我市森林覆盖率。二是探索“营林”模式,促进“用绿”。强力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强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花卉苗木、速生丰产林五大产业板块。打造宿松、太湖油茶产业,怀宁蓝莓产业,潜山中药材产业,岳西大明山森林旅游,大观、宜秀彩色苗木等各具特色的林业示范项目。三是做强林业品牌,做长林业产业链。促进精油提炼、生物制药等精深加工,打造物流电商基地。探索“生态+旅游+扶贫+农业产业化”模式,规划林业生态旅游区,开发废弃矿山雕塑等文化创意产品,促进矿山复绿,推进林业旅游融合、林业文化培育和森林文化发掘,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3.分类推进“河(湖)长制”实施。一是着力截污控源,实现“水清”。坚持“污在水中、源在岸上、根子在人”治污思路,制定水质提升时间表,分类(Ⅰ-Ⅳ类)设立排水达标区,分期逐片推进。针对我市水污染主要成因,坚持从源头抓起,全面提升污水纳管率、污水处理率、规模养殖治理率、尾水排放达标率,并纳入考核。截断工业生产污染,加快推进企业园区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彻底封堵重点河湖排污管口。严控居民生活污染,推进居民小区化,结合棚户区改造,完善城区地下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减少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科学规划种植、养殖、渔业功能区,实现三业循环生产。科学评估生态承载能力,划定种养殖总体规模红线(福建省各地均已实施),实现减量、提质、增效。推广淡水鱼池塘三级循环水养殖模式和稻田+渔业养殖模式。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总量,提升经营主体对农业污染的处理能力。二是着力生态修复,实现“河畅”。开展“河道清洁”活动,推进活水工程。力促水系畅通,加快拦水坝和提水泵站建设,疏通水网,引江济湖,拉动城区水体流动,提升整体水质和防汛抗旱能力。遵循“生态自净”规律,推进湿地工程。强化自然湿地保护措施,规划建设一批“人工湿地”,打造城区湿地公园,科学确定禁养区、禁渔期,打击非法采砂,增强生物多样性。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治湖工程。三是探索“谋水”模式,实现“岸绿、景美”。发掘滨水地带区位高附加值,规划河湖沿岸经济带及人工湿地“亲水”经济区,在加强环评审批、专设治污设施的基础上,打造集原生态展示、文化宣讲、观光休闲于一体的生态旅游景观,引导带动高档房产、高档酒店等产业发展。同时,探索建立企业反哺生态补偿机制,与滨水企业签订河湖管护协议书,将开发经营权与日常管护责任挂钩,推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富民相结合。

    二、强化责任落实

    4.强化压力传导。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压力传导,完善“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机制,夯实部门和基层职责,确保分级责任落到实处。

    5.实施集中调度。将每月固定一天设立为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推进日”,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挂牌督导,协调实施步伐。形成党政调度、部门推动、基层实施、全民监督的生态共治模式。

    6.强化考核问责。加强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三长”,给予约谈或通报批评,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使之成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倒逼一级抓一级。建议比照文明城市创建的做法,各级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保证金。

    三、完善保障机制

    7.强化人力保障。整合有关力量,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由各级党委副书记分管,抽调环保、水利、林业、国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加强护林员、巡河员、保洁员、社会监督员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和管理。

    8.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建议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将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修复制度等纳入其中,为“三长制”实施提供法律依据。明确《生态环境考核办法》。设置生态环境治理指标,引入第三方考评模式,加大生态环境考核在目标考核中的权重。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一批“三长制”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片和示范工程。建立《生态环境督查通报制度》。由环保部门提供监测结果,生态文明办每月发布督查通报,并计入考核成绩。实行《河湖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在落实《安徽省地表水质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市级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推动签订跨界生态环境区域协议,构建联防联治机制。

    9.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三长办”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创新思路,谋划一批示范项目,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同时,市县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对示范项目实施“以奖代补”,市县要修订完善有关营林治水的奖励办法,积极鼓励社会主体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可推广潜山县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治理潜水河、宿松县整合扶贫小额贷款发展林业产业、太湖县结合实施国家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争取省农发行融资贷款等做法。

    四、创新方式方法

    10.创新联动机制。整合设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探索4+1模式(4就是市、县、乡、村四级“三长制”工作机制,1就是河道警长、林区警长),加强司法联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采取持续高压态势。

    11.创新巡查机制。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指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快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发“三长制”管理系统,统筹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推广“无人机”“移动工作站”技术运用。强化村级“三长”每日巡逻机制,建立巡林巡河巡湖微信群,实行实名晒图和移动终端定位管理,各级“三长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畅通反映渠道,开通“生态环境APP”,开展有奖举报,发挥民间“三长”和环保志愿者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和宣传劝导力度。

    12.创新融资渠道。拓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整合财政项目资金,加快绿色资源“三变”,建立长效、稳定的生态环境投入机制。一是构建“评估、收储、担保、流转、贷款”五位一体的林业金融服务机制和秩序规范的产权交易平台。针对银行在林权抵押贷款中遇到的“评估难、监管难、处置难”问题,创新林权收储机制,由收储机构承担林权抵押评估、不良抵押贷款林权收储兜底功能。二是创新绿色金融服务,设立市县绿色发展基金,开放社会资本参股,可利用基金作为杠杆1:5撬动林权抵押贷款。三是制定专门的招商引资政策,引导民间资本直接投资林业产业化和滨水经济产业化经营。四是开发小额惠林贷款。由村民所属林业专业合作社对贷款进行担保,村委会对村民的林权价值进行评估和前期授信建档,银行根据合作社确认书和授信建档情况,可发放贷款年限3年最高20万元的贷款,对符合林业贴息政策的,财政可贴息3%,切实有效盘活小额林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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