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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期关于推进我市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若干建议

信息来源:安庆政协    发布日期:2016-04-20    被阅览数:1025

建言献策

 

第一期

政协安庆市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

关于推进我市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若干建议

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共同制定的《2016年度重点民主协商活动计划》安排,市政协组织调研组于3月中下旬,围绕“积极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专题开展调研,形成《关于我市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3月29日,召开专题协商会进行了协商交流。

会议认为,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把精准脱贫列为十三五“五大攻坚战”,进一步聚焦精准,坚定信心,健全保障,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落细落准落实,全市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摸清了贫困底数,逐村逐户制作花名册,做到了原因清、措施明;明确了脱贫目标任务,分三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建立了脱贫措施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出4大途径、5项计划、21个项目、72条措施,供各地、各帮扶单位选择使用;建立了帮扶力量清单,实现了所有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都有牵头领导、帮扶单位和结对对象;建立了责任约束、督查调度、检验评估、考核问责四项工作机制,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帮扶单位做到不脱贫不脱钩,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对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和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促进了县委、县政府和定点扶贫驻村帮扶单位进一步履职尽责等。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些部门和群众在对精准扶贫脱贫的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部分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还很落后,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产业发展层次相对较低,社会保障能力相对较弱,少数帮扶单位信心不足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一、加强组织领导。 精准扶贫脱贫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一要成立领导机构。市里已经成立了脱贫攻坚指挥部,从市直单位抽调了专人集中办公。各县(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主抓领导,尽可能的增加编制,从各部门充实精干力量,集中办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扶贫办,负责区域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检查落实等工作。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县(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是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县(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脱贫上,对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难点问题要亲自协调、关键环节要亲自过问,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乡(镇)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上,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乡镇干部包点帮扶。市直帮扶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帮扶责任,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帮扶工作负总责,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抓帮扶工作,将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培训扶贫骨干。建议由市里统一组织,分批次对市直帮扶指导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全体成员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把握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及时掌握做好精准扶贫脱贫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四是出台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要根据中央、省有关精准扶贫的文件精神,尽快制定出台我市脱贫攻坚的政策支持意见,市财政、农委、民政、交通、水利、林业、住建、土地、教育、卫生、人社、商务、旅游、供销、工商、金融、电力等相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简单明确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

二、突出精准发力。改变以往的“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突出“精”和“准”。一是建立系统信息平台。建议在原有精准识别认定和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的精准扶贫脱贫信息系统平台,将全市贫困村、贫困户贫困原因、脱贫措施及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等情况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做到“一户一网页、一户一对策、一户一帮扶、一年一结果、一年一核查”,对贫困户实行网络动态管理,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脱贫退出和返贫纳入机制。二是瞄准脱贫目标任务。根据进村入户摸底情况,按照贫困村、贫困户等不同层次,对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再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致贫原因,提出具体帮扶措施,制定脱贫目标,细化年度计划,一件一件的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精准选择脱贫路径。对低保户、五保户等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织牢社会保障“网”,实行政府“兜底”,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实现低保线和脱贫标准线“两线合一”;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人口,提供一定的产业帮扶资金,帮助其选准和发展某项产业脱贫致富;对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对象,免费提供各种就业培训,就业服务,通过提高个人技能,安排就业实现脱贫;对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对象,整合其生产要素,鼓励、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基础上将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产业帮扶资金入股,参与合作经营,从中获取分红收入;对居住偏远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差、就地脱贫难度大、成本高的贫困对象,实行整体易地搬迁,根据贫困户的不同情况,有序引导他们向县城、工业园区、中心镇、中心村等搬迁转移,并妥善安排就业、发展产业等相关问题;对因学致贫的贫困对象,统筹落实济困助学金、提高补助标准、定向培养大学生等各项政策,确保不因贫缀学、返贫。

三、做实产业文章。依托自然资源和比较优势,坚持产业驱动,不断增强扶贫开发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发展动力。一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按照“一乡一业,几村一品、一村一品”的要求,通过采取“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互联网+精准扶贫”等模式,因地制宜地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逐步形成种、养、加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产业格局。产业布局要突出重点,覆盖所有扶贫对象,建设内容要突出产业链条的连接,提高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尽快出台光伏电价补贴或初投资补助的地方支持政策。2016年应尽快解决已报送备案申请但至今尚未批复的重点光伏项目的备案审批问题,支持和帮助企业尽快启动光伏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快落地。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措施。要加大产业项目帮扶力度,对有辐射带动力的致富能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等,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低补贴门槛,注重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提供小额贷款、贴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贫困户选准发展产业。省市支持各县(市、区)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村、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同时要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三是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坚持招商引进外地大企业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大户带动、协会带动战略,突出特色、科学布局、连片开发,提高农民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有序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将土地、山场、水塘承包经营权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流转;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劳务合作、投资合作等新型合作经营主体,积极引导产业扶持项目资金参股新型合作经营主体,鼓励扶贫对象以土(林)地、水面等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参与农民合作社、合作农场、联户经营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模式,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增加扶贫对象劳务、租金、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

四、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按照皖政办[2016]8号文件的要求,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其他有脱贫任务的市、县,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市本级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每年切块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扶贫专项资金,并建立精准扶贫资金持续增长机制。上级下达用于扶贫工作的各类项目资金,一律不准挤占挪用,全部统筹用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允许县、乡、村整合所有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建议在福彩等基金中切出一定比例,市、县同比例,设立特困家庭救助基金,专项用于因灾因大病的特困家庭救助;在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安庆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安庆市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安庆市2015年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等有关政策配套资金中,切块一定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和农业科技等。二是提供保险保障。鼓励扶贫对象参加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扶贫对象个人负担的保险费额,全部由财政代缴。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创新开发农业保险新产品,对扶贫对象降低参保资费标准,切实增强农民抵御自然风险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在乡镇设立服务网点,支持各保险机构开展产品创新,创新养老健康、意外伤害、补充医疗、种养产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小额信贷保险等保险保障新模式。三是改善金融服务。大力扶持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发展生产融资平台。市委、市政府应出台激励措施,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的金融服务,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扩大贴息贷款和小额农户贷款覆盖面。四是加强组织保障。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做好向贫困村派驻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为实现扶贫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五、创新体制机制。在推进精准扶贫脱贫过程中,要善于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去思考,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去破解精准扶贫脱贫中面临的体制瓶颈、机制障碍和深层矛盾,充分激活改革对扶贫开发的牵引带动力。一是创新开展扶贫资金量化折股试点。针对贫困户增收缺乏长效机制,建议整合各类涉农和扶贫资金投入农业生产设施、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标准化厂房、专业批发市场、旅游点、农家乐等项目,形成资产量化折股给贫困户,增加股权收益。市里可选择在5个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县试点,对试点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二是开展乡村扶贫担保试点。针对贫困户发展产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建议整合各种涉农扶贫资金建立风险抵押担保机制,市、县、乡、村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扶贫担保基金,为贫困户提供贴息贷款担保。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平台,建立农民相互之间的联保机制,探索开展多种形式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增加信贷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三是开展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试点。探索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模式和运行机制,要对所有贫困村资产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要重点采取盘活存量资产促增收、整合项目资金促增收、倾斜土地政策促增收、林权权益让渡促增收、旅游深度开发促增收、基金资金支持保增收、财税返还定标保增收、目标考核激励保增收等举措,逐步消除没有经营性收入、村集体经济弱的现象。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财政扶持资金投入方式进行调整,改政府补贴为市场化投入,支持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领办、创办或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从而使村集体收入实现长期稳定获利。四是创新宅基地管理体制试点。目前,随着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既出现了建设用地指标的紧缺,又显现出违法用地、违章建房、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空置农房的现象。建议开展宅基地腾退试点,农民可以通过腾退宅基地的方式置换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安置房。搬新拆旧,对腾退出的宅基地通过土地整理,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用地指标,获得的净收益拿出一部分返还给贫困村、贫困户。五是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的督促检查机制,科学整合重要考核事项,重点加强减贫数量、贫困人口收入增幅、贫困村集体收入增幅、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的考核,将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实绩成效作为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各帮扶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的分项和加分项。统筹考核管理和结果运用,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可优先提拔、重用或列入后备干部。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组织处理。

六、完善帮扶机制。一是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在帮扶目标上,从2016年起,市、县、乡镇三级干部与全市贫困户结对,实现帮扶全覆盖,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确保每户都有干部结对帮扶,确保贫困村人均收入年增幅高于全市年均增幅。在帮扶方式上,市本级每个单位帮扶1个贫困村,其余贫困村由所在县(市、区)包干托底,帮扶单位要派出工作队驻村帮扶;实行干部结对帮扶,按照干部级别确定结对帮扶贫困户户数,结对帮扶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实行科技帮扶,组建畜禽、渔业、水稻、经作、观光农业等市、县专家队,进村入户入企入社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实行互帮带动帮扶,各县(市、区)政府,要主动探索经济发展强的乡镇带贫困面较大的乡镇、经济发展强的村带贫困村、富裕户带贫困户的联动机制,同时加强各乡镇、各部门联动互动。二是探索社会参与帮扶机制。构建社会帮扶信息服务平台,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帮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帮扶公益基金。成立市、县扶贫开发协会,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先缴入红十字基金会、慈善会账户,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三是用好对口支援帮扶平台。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用足用好中央、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和驻市的央企对口帮扶,发挥对口支援单位职能优势,搭建好项目对接、产业承接等平台,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加速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结合。建立扶贫联系工作机制,争取每个对口帮扶单位挂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着力推进一批对口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批难点节点问题,改善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七、强化宣传引领。一是强化政策举措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手机报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最新政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政策措施,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区)、乡(镇)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奋斗目标、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深入人心,进一步提振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增强各级和广大干部运用政策的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好政策的作用。二是强化经验做法宣传。要大力宣传扶贫单位、扶贫工作队、扶贫工作者和脱贫攻坚县、乡、村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事迹。建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将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中形成的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汇编成册,并宣传推广。三是强化典型模范宣传。要加大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培育一批单位和干部全力帮扶、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组织引领带动、群众率先脱贫致富等各方面的先进典型,宣传一批为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出实招、办实事、解难事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宣传一批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的民营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宣传一批自立自强、勤劳务实、精准脱贫的帮扶对象,以点带面,放大效应,示范带动全市扶贫攻坚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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